重磅!十堰这4家店被查处!你点的外卖真的安全吗?
小编今天翻了翻自己的账单
发现,大部分都是网络订餐
肯定有很多小伙伴也是这样
吃外卖的次数是越来越多了
那么,外卖干净吗?合法吗?放心吗?
答!案!来!了!
今天起,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
启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百日执法专项行动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
在十堰城区进行检查
发现一些开展网络订餐的餐饮单位
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速看视频)
1、北京路何记花甲酒店
在北京路何记花甲酒店,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这家酒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在美团第三方平台进行公示;直接给顾客提供网络外卖的食品打包盒,没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级包装材料检验合格报告;该酒店后厨卫生凌乱,物品没有统一的包装容器。
要求你们在9月20号以前,也就是7天内,要整改到位,如果整改不到位的话,到时候我们要责令你下线,不能再从事网络餐饮的经营。同时针对其他的问题,我们要进行复查,如果没改正,我们要实施行政处罚。
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
2、上海路拼豆夜宵
在上海路拼豆夜宵的店铺里,执法人员看到,该店面名称是拼豆夜宵,而网络平台的外卖服务却公示的是十堰麦格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实际核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不一致。
现在就这个问题,对你单位责令改正,要求你单位在网络平台上公示的名称信息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的信息要保持一致。
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
3、上海脆皮鸡米饭
而执法人员在上海路这家叫脆皮鸡米饭的店铺里检查时发现,该店铺核发的小餐饮许可证上没有核准网络经营,但是店主却在外卖平台上从事网络订餐服务,已经超出了许可事项,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责令改正的第一项就是立即停止网络餐饮服务,你需要把你的外卖平台的端口都关闭了,暂时不允许你从事网络外卖经营。
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
4、五堰滋味好麻辣烫店
在五堰滋味好麻辣烫店里,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不含网络经营项目,但是,该店却开展网络订餐服务。执法人员对五堰滋味好麻辣烫店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要求该店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未标注“网络经营”字样,禁止从事网络经营活动,并限期7个工作日内到茅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增加“网络经营”项目。
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
今天上午
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兵分两路
对十堰城区10家开展
网络外卖订餐的餐饮单位进行检查
发现有4家餐饮单位存在共性的问题
分别是:
▼
●在网上公布的店铺名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名称不一致;
●部分餐饮单位虽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没有取得网络经营的项目,却从事网络经营;
●部分餐饮单位给顾客提供的食品包装,没有索取相应的许可证和检验合格报告;
●部分餐饮单位卫生环境存在脏乱差。
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都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如果不进行整改,我们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市食品药品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曾文兵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我市
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水平
市食药监局决定自9月中旬至12月底
在全市范围内对网络订餐服务平台
和网上从事食品经营的商户
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百日执法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县市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工作中
必须做到“4个100%”
▼
同时,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地在检查中若发现第三方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取证,将相关证据统一上报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处理。
食品安全可不是小问题
选择网络订餐的人更是越来越多
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该怎么办?
投诉举报电话来了!
▼
市食药监局鼓励广大消费者
通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提供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
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组织查处
第一时间回复调查处置情况
并通过媒体集中曝光一批
违法违规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行为
民以食为天
“舌尖上的安全”必须有保障!
十堰广电特选:
记者/耿吉国
编辑/李丹 责编/李承杰 终审/贺翔
出品/十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